相关问答
【拘役刑】拘役刑执行制度存在的缺陷拘役刑作为一种短期自由刑,与其他种类的短期自由刑一样,存在不足之处。而这些短期自由刑本身固有的缺陷,主要体...
【拘役刑】拘役刑执行制度存在的缺陷拘役刑作为一种短期自由刑,与其他种类的短期自由刑一样,存在不足之处。而这些短期自由刑本身固有的缺陷,主要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个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的存废问题。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简称照顾原则,很多人赞成保留,也有学者主张废除,认为照顾原则没有存在必要。但与孙若军认为“过错不易确定,照顾原则难以落实”,因而主张废弃该原则不同。纪要是有过错一方承担损害赔偿,又要在此基础上对另一方进行照顾,也有违公平原则,因为过错者已经承担了赔偿责任,不应再承受更多的不利。第二个问题是家务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婚姻法第40条家务补偿的限定条件是“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在此情形下才能要求家务补偿,“如果双方约定仅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的,则不适用该条的规定”。这样的限定是不合理的,“该条件的限制使得夫妻一方很难行使家务补偿权”。
网络借贷存在缺陷,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容易泄露,造假。 (1)网络借贷虽然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以及其他渠道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调查,但这只是贷款的最基础部分,借款人的信用、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用途很难跟踪调查,这是最大的风险所在。 (2)尽管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审核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但是这些身份证件存在造假的可能。 (3)对于网络借贷中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的现实,网络借贷平台对此亦无能为力。
从《婚姻法》中关于抚养费制度的内容可以看出,其有以下几点立法缺陷:1、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其支付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一般的认为,固定收入仅指工资、奖金。但在现代社会,人们的隐性收入较多,完全能够负担子女的抚养费,但义务人为了报复原配偶一方,仅以固定收入来支付抚养费,这样,子女的利益就受到了侵害。2、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在这一点上,我国《婚姻法》还没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当中,一般是由义务人直接将现金交付给监护人。这种方式有可能在交付的过程中,原夫妻双方因言语等问题而产生矛盾,使义务人临时改变主意而不支付或减少支付数额。另外,对于流动人口或身在国外的给付也不现实。3、抚养费的执行。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但是对如何执行则缺乏具体的规定。由于社会的变迁,在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人口流动量增大,有的还在国外,对这部分人应付的抚养费该如何执行,法律都没有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根据我国的现状,执行难度确实很大,对那些下落不明且没有任何财产可以执行的,法院也无可奈何,只能使法院的裁判成一纸空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