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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有4种解决方式。 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 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
合同纠纷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那么应该如何处理合同纠纷呢? 实践中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第一是协商,是指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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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下内容能帮到您。起诉前应该准备什么1、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要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卖方夫妻的结婚证复印件(交易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查询单(列房产中介为第三人或被告参加诉讼)。2、带上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房地产权证;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地产经纪合同》。3、其他证据材料。定金收条;地方税务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完税证明;贷款结清证明(交易房产尚有按揭);空户证明;资金托管协议;资金托管凭证;存量房过户预约单等。当事人根据自己情况明确诉讼请求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常见的诉讼请求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或实际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罚则和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但守约方可以选择对己有利的其中一项来主张。另外,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7条规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除双倍返还定金外,对解除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守约方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结合司法实践,可综合考虑守约方的成本支出、房价上涨等因素确定实际损失。2、继续履行合同,主张迟延履行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违约,在不存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的除外情形下,买方可诉请要求继续履行。实务中,法院最终是否支持继续履行诉请主要会考虑以下几点:(1)继续履行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具体包括卖方是标的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人、标的房屋上不存在他项权(卖方能够涤清除外)、该房屋不涉及善意第三人利益(包括查封等事项);(2)买方有能力支付剩余房款;(3)生效判决执行的可能性;(4)买方不放弃并积极主张要求继续履行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买方在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的同时,可以按照合同对迟延履行违约金之约定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家庭纠纷走法律程序是一件非常费劲的事情。因为法律一般情况下是不介入屋门里面的事情的。除非发生了特别重大的问题。
关于大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商品房买卖中的失信问题 商品房买卖不同于一般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买卖,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商品房买卖分为商品房预售和现楼买卖,而商品房预售在签售楼合同时,房屋尚未建好,是一种期待权的交易。这种期待权能否实现,具有很多不可预见性,购房者甚至无法知道所购楼房能否建成及开发商会不会将同一套房屋卖给第三人。在这个过程中,诚实信用是保障权利实现的基础,很难想象,一个有欺诈意图的开发商会如期地将约定的楼房交付购房者。 2、在楼房建好前,购房者无法详细了解所购房屋的情况,如结构、朝向、实际面积、配套设施、周围环境等等,完全依赖于售楼者的售楼广告和售楼书的介绍,而售楼者能否如实介绍,则只能靠诚实信用了。实践表明,售楼者为了吸引顾客,往往利用虚假广告和夸大含糊之词。 3、由于商品房开发销售须办理大量行政手续,如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开工证、竣工验收证、房屋产权证等等,所以,能否如期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证书,商品房开发商并不能完全控制,但合同又必须说明确定的交房日期,开发商只能硬着头皮签了再说,这种情况可称为“被动欺诈”。 4、对于商品房质量,一般的购房者无法判断,房屋的缺陷可能要在居住若干年后才能表露出来,在交房时,也只能完全依赖开发商的诚实信用了。 从商品房买卖的以上特征可以看出,相对于其他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买卖而言,商品房的买卖更加依赖诚实信用原则,司法实践表明,大部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都是因为开发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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