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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这么跟你说。社保全保主要包括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不是:户口本的常住人口登记页本身就是不加盖“公章”的(只会有经办人员的签章),是不影响使用,可以用于结婚登记时出具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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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 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办理分户: 1、如:当事人已经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有单独的房屋产权登记证(门牌号)、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证明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及上述资料,事先咨询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的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答复为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只有户口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受到该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 2、在当事人一家三口都是户口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的前提下,当事人具体可以先咨询户口所在村的负责人(村主任、村书记)等,不分配当事人集体利益的原因; 3、如果对方无理由拒绝分配的,当事人可以向户口所在村的镇级片管反映此事; 4、如果无效果或者效果不理想的,还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关负责人(村主任、书记等)来维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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