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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今日上午9点30分许,发生刑事案件,于某(男,30岁)持刀在孙庄村的街上见人就砍,今日上午10时民众报警。据悉,于某持砍刀在孙庄...
10月21日今日上午9点30分许,发生刑事案件,于某(男,30岁)持刀在孙庄村的街上见人就砍,今日上午10时民众报警。据悉,于某持砍刀在孙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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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今日上午9点30分许,发生刑事案件,于某(男,30岁)持刀在孙庄村的街上见人就砍,今日上午10时民众报警。据悉,于某持砍刀在孙庄村街上将王某某(女,69岁)、吴某某(女、53岁)、李某某(女,45岁)等三人砍伤,后又在李某涛(男,35岁)家中将李某涛砍伤,随后开着银灰色的五菱面包车潜逃。目前,被害人王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涛正紧急抢救中。根据分析,于某可能涉嫌。罪判刑: 1、犯本罪的,处、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0月21日今日上午9点30分许,发生刑事案件,于某(男,30岁)持刀在孙庄村的街上见人就砍,今日上午10时民众报警。据悉,于某持砍刀在孙庄村街上将王某某(女,69岁)、吴某某(女、53岁)、李某某(女,45岁)等三人砍伤,后又在李某涛(男,35岁)家中将李某涛砍伤,随后开着银灰色的五菱面包车潜逃。目前,被害人王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涛正紧急抢救中。根据分析,于某可能涉嫌。罪判刑: 1、犯本罪的,处、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0月21日今日上午9点30分许,发生刑事案件,于某(男,30岁)持刀在孙庄村的街上见人就砍,今日上午10时民众报警。据悉,于某持砍刀在孙庄村街上将王某某(女,69岁)、吴某某(女、53岁)、李某某(女,45岁)等三人砍伤,后又在李某涛(男,35岁)家中将李某涛砍伤,随后开着银灰色的五菱面包车潜逃。目前,被害人王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涛正紧急抢救中。根据分析,于某可能涉嫌。罪判刑: 1、犯本罪的,处、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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