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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全国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劳动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1)男性60岁,女性50岁,连续工...
现行中国法定退休年龄: 1.女:工人50岁;管理人员55岁。 2.男:60岁(不分工人和管理人员)。 3.其中,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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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和退休的暂行办法》,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当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本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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