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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展农村消防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乡镇人民政府、村寨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XX人数不少于50人,村寨志愿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成年公民的15%。有条件的乡镇应当采取自办、合办等形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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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地区从事燃油、燃气、造纸、木材加工、家具生产、服装加工、废品收购、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三)在经营场所周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志;(四)严格用火、用电制度;(五)生产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审批。经批准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贵阳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其他市、州、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县、市、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纳入所在地行政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的市的乡、镇和市辖区的乡、镇,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市、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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