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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同时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交通事故中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有效”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伤残鉴定的评定时机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的规定,当事人顺交通事故受伤而申请伤残鉴定证的,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也就是说,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在治疗终结、伤情基本稳定后,即可以要求进行伤残鉴定。
需要鉴定 一般治疗终结后(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时,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出申请出具伤残鉴定委托书。提起伤残鉴定申请,由法院出具伤残鉴定委托书,然后持委托书,你的住院病历,X线片等材料去合法的、具有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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