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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和商场的摊位租赁协议约定应该很清楚,如果协议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且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那就是有效的,就应按协议的约定履行。一般来讲,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商场都有收商户押金的现象,主要是为了保持商户的稳定,和商场经营的正常。 另,押金在折抵租金后有剩余的,一般是可以要求退还的。但如果协议约定因商户个人原因中止和商场的经营关系,押金不予退还。那也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转租应当得到出租人的认可,如果你是从承租人手里再次承租的,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你的权益将不再被保护,因为承租人没有与您签定承租合同,承租人与出租人合同解除你的合同自然也就解除了.如果出租人不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承租人将摊位出租给您,在出租协议中对另行转租的行为需出租人同意的,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出租人也可要求你退出铺位
城市集贸市场的开办单位应当保持市场环境整洁,做到市场内商品划行归市,分类摆卖,并根据市场垃圾量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城市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服从管理,商品不乱堆乱放,保持摊位和经营场所的整洁。餐饮、农产品等易产生垃圾的摊位应当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摊点干净和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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