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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分配方式:夫妻双方约定的,按约定方案分配。没有约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不予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
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才能分割,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有以下情形: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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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具体情况予以判定。如果购买房产的资金依法应认定为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婚内的个人财产,且该不动产登记为一方所有,那么时,该不动产不参与的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内财产。如果双方并未依据19条的规定订立婚前或者婚内财产协议,购买该不动产所使用的资金,属于夫妻在婚内的共同财产,且该不动产登记为双方共有,则离婚时,该不动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夫妻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男女双方各自的财产,离婚时,仍属于各自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一、房产增价部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增价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时增价房屋部分不予分割。二、婚内房屋赠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三、一方父母出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四、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五、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价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第三十九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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