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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如财物的损毁,人身的伤亡,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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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性骚扰情节严重,是刑事案件。如果如果性骚扰行为严重,则是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刑事案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处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对象是儿童,则要从重处罚。 2.如果性骚扰行为较轻,则违反了治安管理法,一般处最低五天,最高十天的拘留。
扰乱社会治安罪结合很多的人,然后在公共场合内闹事,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管理秩序,在这种状况之下对于相关的秩序,比如说工作和生产教学活动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作为此时是需要进行一个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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