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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由法院确定,但是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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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全部成员、债权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人在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可以申报债权,最短期限不得少于30天,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限。 我国破产法在法定范围内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申报债权的,不得参与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之前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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