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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鉴定后工厂不认可的可以向工厂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工伤职工个人有权...
工伤鉴定后工厂不认可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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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级别、本人工资水平、地方性规定三个标准确定。具体可以拿到的前,包括停工留薪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业病,属于工伤,可以做工伤鉴定,按照工伤的级别求偿。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自行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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