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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开具户籍证明即可; 2、户籍证明上会有当事人的户口性质的注明,比如说:“农...
我遇到的问题和你一样,还是要去户籍地派出所开证明,建议找找派出所的领导,讲讲你的实际情况。当初我去办理的时候,把嘴皮子都磨破了,还好,结果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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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由当事人户口所在的集体(如:用人单位、学校等)的相关人员(如:户主等)出具加盖印章的介绍信,本人的身份证等; 2、去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等,交验上述证件及资料后,”借“出当事人的集体户口卡即可3、有些场合,可以用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代替该项,如:婚姻登记等,具体可以事先咨询使用方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可以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打印户籍证明,集体户籍证明也是如此。普通常住居民可以凭户口本办理各种事宜。
一般要开集体户口的户籍证明的话,先到单位开一份证明,然后再持该证明及身份证(没有也可以不带),到单位辖区派出所直接开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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