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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是否有效应按以下情形区分: 1、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 2、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 3、补充协议内容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建议先不要签订,你总共工作多长时间了,现在单位要和你补签,日期怎么约定的,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甲方:乙方:乙方工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于年月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一、工作考评的相关规定1.1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的决定。1.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实绩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依据考评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的奖励和进行撤职、降级、降薪等的处分。二、保密条款2.1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1)乙方从甲方获知的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尚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技术信息与经营、管理信息;(2)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文字资料、管理制度、表格、单证、工作标准、工作程序、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其他双方本着诚实、合理原则认为应当是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2.2乙方的保密义务:(1)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2)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3)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与公司任何产品或服务有关的任何资料,包括已知的或尚未公开的有商业价值的资料;(4)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5)乙方不得允许或者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6)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销毁、修改甲方的技术资料,包括电脑资料、档案、程序等有商业价值的资料,不得携带上述资料外出使用或保管。(7)乙方离职时,应当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产,包括记载着甲方上述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2.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2.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了保密费用。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以得到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三、公司制度的执行3.1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所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公司确定的标准、流程及权限操作执行,不越权或违反流程处理任何事项,乙方有超越权限或违反制度、流程行为的,须接受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的考核,甲方视其严重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3.2本协议所指的制度流程的发布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发布,也可以是通过公司信息办公系统(OA办公系统)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类制度流程、法务类制度流程、资金类制度流程、资产类制度流程、行政类制度流程、人事类制度流程、其他业务性制度流程等。3.3乙方是否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处理事项的依据除留有乙方签名的书面依据及其他证明是乙方所为的有效证据之外,还包括以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OA办公系统、资金管理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仓库管理系统等及今后建立并使用的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记录。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其在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用户密码,如有密码泄露等原因而致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统中处理相关事务的,则其责任仍由乙方自行承担。3.4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忠于甲方公司,维护甲方利益,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私自收受客户、业务单位或结算人员的钱财礼品,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若被查实存在私自收受客户单位钱财礼品等而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无论金额大小,乙方的月度绩效工资、年终奖、分红均予取消,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四、工资组成和发放4.1工资的组成(1)员工月薪是指公司按员工出勤情况和月度考核情况,每月支付给员工的薪酬。对于年薪基数小于人民币5万元的员工,其月薪为年薪基数的90%/12;对于年薪基数大于人民币5万元(含)的员工,其月薪为年薪基数的70%/12;公司另有规定的,月薪按另行约定的比例执行;销售系列(含招商)的员工,看看解除劳动合同。月薪按照底薪加提成的方式发放。(2)员工月薪由月度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为月薪的70%,绩效工资为月薪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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