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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2、恶意透支数额...
信用卡未还款属于民事纠纷,应承担民事赔偿,除恶意透支、恶意欠款外。 信用卡逾期后要承担违约责任,补缴罚金,并在个人征询上留下不良记录,应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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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你属于第四种情况。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
经银行两次催收仍拒绝还款的,将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建议尽快还款。
公安部法制司《关于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如何定性问题的答复》 1994年7月11日 江西省公安厅法制处: 你处请示关于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如何定性的问题,经研究并报司长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恶意透支数额较大,持卡人表示愿意偿还并且在约定的期限内全部偿还的,不构成诈骗,由发卡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息处理。 二、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经多次催偿,拒不偿还或逃避隐藏的,以诈骗定性,是否构成犯罪,视具体情节定。 三、恶意透支数额较大,虽表示愿意偿还,但无正当理由在约定期限内拒还或无偿还能力的,以诈骗定性,是否构成犯罪,视具体情节定。 四、对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罚,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处理该问题应以持卡人是否具有恶意占有的故意、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透支的款项是否全部清偿等几方面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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