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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犯罪的概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82年3月8日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提出“”一词后,我国学术界一直把犯罪概念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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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有关条文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知道,各的犯罪起点数额有:300~500元、600元、2020元、3000元、5000元、1万元、5万元等;用以确定不同法定刑的其他界限数额为:3000元、5000元、6000元、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200万元、等等。从列举的数额看,其特点是:5万元以下的犯罪数额比较密集,5万元以上的犯罪数额比较疏远。
胁从犯是指在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
中,如果不主动缴纳法院所判的的,会产生的后果有: 1、会由进行执行,通过强制措施促使罚金判决得以履行。 2、如果不缴纳罚金的,会对在服刑期间的产生影响。《》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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