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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妻子私自卖房合同,房产属于妻子一个人的是有效的。离婚后,房产判给一个人的,那么要拿着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将房产过户到其中一个人的名下才...
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人与卖房夫妻也不熟悉,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如果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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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卖房,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按照法律来说,无权处分的行为原则上是无效的。
离婚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离婚后妻子私自卖房合同,房产属于妻子一个人的是有效的,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判给一个人的,那么要拿着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将房产过户到其中一个人的名下才能买卖;如果属于夫妻共同的,那么售房时要夫妻双方都到场才能办理手续。房产过户流程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
1、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签订的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2、《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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