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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自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未办理过户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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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生效,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成立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有效。 房屋买卖后的产权过户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物权变动的要求,当事人要凭签订的合同及原产权证件去办理标的物所有权变动的登记。 所以说,是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影响的是所有权是否依法转移,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及其效力没有影响,不能因为还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就认定当事人的买卖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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