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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与员工对于某个事故有工伤争议(即员工认为是工伤,公司否认工伤)时该怎么办呢?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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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废品的农民崔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因为向水湾里倾倒化工废料而触犯了刑法。5月21日,宁津县检察院依法对崔某批准逮捕。 2011年10月至今年1月,河北省东光县农民崔某收购盛装化工废料的旧桶,先后多次雇人将桶内化工废料倾倒于东光县邻近的我省宁津县张大庄乡的一水湾内。后经有关部门对水湾中的水抽样检验认定,水中含有二甲苯、乙基笨、甲苯等大量有毒物质,造成周围30余亩土地污染,当地政府投入环境治理资金达180余万元。宁津县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犯罪嫌疑人崔某批准逮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公受伤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除了能够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外,还能够享受工资待遇吗?对于这点,员工工伤企业发放工资怎么办?我国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来详细了解下吧。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首先,职工受工伤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2、其次,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具体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等,送人事部门留存。人事部门应检附相关数据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3、最后,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数据,需请单位主管和受伤员工配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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