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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做借调,就是劳动合同关系仍然放在原单位,社保也在原单位缴纳,但是人在总公司上班,然后总公司向子公司支付社保、工资等各项费用,并通过财务转账。二、可以指定制度规定集团内部,包括下属子公司的所有员工均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包括总公司几下属分子公司所在地等,这样子就解决了社保转移,公积金转移及劳动合同主体不统一的问题,但是这个需要一套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控体系。三、直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是之前工作年限公司总部与下属公司之间互认,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次数也互认。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要要保留好有关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入职日期等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以便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保存合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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