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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予认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具体方法是: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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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伤认定机构对申请不予受理,可以向法院起诉该机构的行政不作为;也可直接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单位
不予受理通知书编号:[]号:你(或单位)于×年×月×日向本局提交的________认定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核,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以打“√”为准):一、不属本局工伤认定管辖范围,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二、超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包括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三、当事人未满16周岁(即童工),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调整范围,应当转送等有关部门处理。四、当事人受雇于自然人,用工主体不合法,未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后被依法吊销。五、双方属于劳务关系或者承揽关系,不属工伤认定受理范围,应按民事损害案件转送法院依法处理。六、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事实不清,用工主体不明确,没有提供劳动关系有效证据,书面告知补正后逾期未送交,以致无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至今已超过法定申请时效。鉴于上述情况,本局依法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对此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年月日申请人签名:签收日期:年月日附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收,另一份由本局工伤认定机构存档。
如果是企业给你办理的,你有一年的时间自己去社保局工伤科进行申请。这个可以自己走流程。或者找劳动局协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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