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补办结婚证 【离婚程序】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
1、走法律程序,夫妻婚内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的; 2、若非双方均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你要求将你们的共同房产过户给子女的要求不会得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明确约定归女方所有,那么男方是无权卖房子的。 2、女方获得房屋产权,但还未办过户手续,也未在产权管理部门声明备案,男方利用这个时间差卖房,如果正在交易之中,女方可以到产权交易管理部门主张权利,要求中止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房产已经过户,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男方擅自处分房产赔偿责任。 3、如果女方通过离婚协议获得房屋产权后,虽然未办过户手续,但在产权管理部门已经声明备案,男方把房子卖了,并把产权过户了,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产权交易管理部门的责任,要求把产权改正过来。
一.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原则上属于婚前财产,不进行财产分割;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进行财产分割。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对于夫妻财产的界定:第十七条夫妻在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费等费用;(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具体是怎么注明的?如果有明确材料能作证自然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 我们需要先了解案情,了解您的具体情况,费用问题可以协商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916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