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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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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是不一方的孩子还是不是双方的孩子,如果是第一种可以家庭内部决定过还是不过,过就不用问律师了,决定不过了离婚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是第二种那就要弄清楚是谁的孩子,如果找不到主,除非能证明是在出生日医院出现在的问题,可以找医院,如果无法证明是出生日医院出现在的问题话,都不知道是谁的孩子找谁要赔偿找谁管去?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后,一方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不给,可以强制执行。关于子女生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纠纷中的相关问题有哪些夫妻在离婚后,可以互相协商哪一方抚养子女,规定了没有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因为子女的关系不会随着父母关系的破裂而消失,但是如果产生了很多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我们就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了,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离婚纠纷中抚养费的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一、法律基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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