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老板以特殊原因急要延长工作时间为由,辞退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

2022-02-13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超过36小时。但是企业还可以根据生产情况,向劳动局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制,综合计算工时是以季度、或年为周期统筹计算加班时间,但也不允许超过36*12这些小时数。看看你老公单位执行的是标准工资制,还是综合计算工作制,要是天天12小时,什么工作制也都超出法规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