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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企业名称中包含驰名保护汉字的情况?

2024-11-09
以广州地区为例,企业名称核准申请可分为普通名称申请和涉及驰名商标的名称申请等多个类别。如果所选企业字号与已获驰名商标权的品牌名称完全重合,系统将自动提示前往驰名商标专区进行申报。对于选择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的申请者,提交申请时务必附上相关授权证明文件(例如,与驰名商标所属行业有所出入,则可采用承诺书替代)和商标注册证书等资料。 尽管存在一定风险,但仍然可以尝试进行此类申请。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商标的法律保护力度比企业字号更为显著。展望未来发展趋势,我们并不鼓励申请人使用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因为即便成功注册,在法律层面上,商标的保护效力仍然高于企业字号。 即便所涉行业不同,如果已有驰名商标先行,那么在此基础上再行注册该商标的可能性便微乎其微,且并无其他特殊途径可供选择。从上述承诺书内容中亦可明显看出,即便成功注册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的公司,一旦日后出现任何争议或纠纷,贵司均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综上所述,无论从何种角度进行考量,我们通常并不推荐申请人使用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以下行为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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