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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居民1、本人簿、。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居民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涉外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因方式的不同而不同。若是涉外协议离婚,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簿、港澳台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华侨、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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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办理涉外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a、中国公民1.本人的本、;2.本人的;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b、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1.本人的证;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3.本人身份证;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涉外婚姻登记所需材料:一、内地居民(一)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一)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三、华侨(一)本人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四、外国人(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二)所在国公证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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