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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被撤销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抵押合同仍然有效。我国实行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区分的原则,债权行为本身的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被撤销,抵押合同当然不是无效的。抵押权的设立是一种物权行为,抵押合同是一种债权行为。根据我国债权行为和物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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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从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时起,合同生效。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在登记部门登记后,开始设立抵押权。 正常情况下是,抵押合同生效在前,抵押权设立在后。不存在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立同时的情况。 如果抵押合同生效,而未去登记,债务人将抵押物又抵押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登记,此时的抵押权归第三人,债权人可以依据抵押合同向债务人主张赔偿。 如果抵押合同无效,而抵押权又设立了,那么又牵扯到登记部门的违规,如果登记部门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债权人直接主张债务人进行赔偿就可以。
有效,如果抵押合同到期后主债务仍然存在,抵押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债权被消灭,抵押权将被消灭。抵押的目的是保证债权的偿还。如果债权人的债权未在清偿期内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要求是债权已经到了清偿期而没有清偿。但是,对于未清偿期的债权,如果债务人因法定原因或约定原因丧失期限利益,债权人必须立即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由于债务人失去期限利益而受到抵押担保,债权人也可以行使抵押权。
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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