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我国的三大诉讼形式。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认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由申请人选择,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作出行政处罚时,需要向行政相对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权利救济方法,即依法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告知相对人相应权利义务时,可以通过口头宣布的方式告知,通过笔录等形式记载,也可以直接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内或者决定书背面印刷相关告知内容。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1,2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