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应当与经审查...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和规范本地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办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发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将其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加强重点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重视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取措施开发、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成果,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
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发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给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其内容应当与审查批准发布的内容一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2人已浏览
1,026人已浏览
1,405人已浏览
7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