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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是希望双方都能如约履行离婚协议书上所记载的内容,对离婚协议书的公证就是对双方协议的一种公示证明,...
男方:_______,汉族,生于_____年___月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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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归子女之类的协议 很多夫妻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约定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约定之类的协议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之类的协议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请求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3.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男方:××××,男,×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男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_,身份证号码:××××××××男方与男方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一儿子,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的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1、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2、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女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交到男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上面。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但应提前通知男方,男方应保证女方探望的时间。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女方须协助男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年×_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3)车辆:夫妻共同所有车辆车牌××××××,价值人民币×××,双方各分一半。分配方式,车辆归女方所有,过户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_月××日前一次性补偿车辆差价×××元给男方。(4)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物品清单)4、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男方:男方:签名: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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