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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不过户风险有: 一、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
离婚之后房子不办理过户手续,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为了避免离婚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离婚后还是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为妥。房屋属于不动产,离婚后如果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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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登记一方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出售,并且过户给 第三人。 第三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获得该房产的全部权利。 第二种,房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登记一方可将该房产向 第三人进行抵押。房产被抵押后可能造成今后过户的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离婚后房子不过户风险有: 一、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抵押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这些民事行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进行。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义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属于孩子,并不属于父母。但所谓处分一般不包括对房子的所有权的出卖的,因为房屋办理过户必须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出卖房屋明显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所以,将房屋过户在孩子名下时,父母也应当谨慎行事,因为一旦房屋所有权归孩子所有,父母在处分房屋时会存在很大限制。上文中小编已经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虽然将共有的房子过户给孩子可以减少离婚夫妻因为房子分割而产生的纠纷,但我们也要看到这样做也会出现其他的一些问题,因此实践中需要权衡一下,选择一个最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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