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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请情况而定。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离婚后三年内可以请求财产分割。但当事人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撤销的时效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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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林某与陈某由于感情不合于1998年底在民政机关协议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林某并不知道丈夫正在炒股票。双方协议分割的共有财产虽然不多,但是因为当时只是解除婚姻关系,林某并未怀疑丈夫隐瞒财产不报。然而6年后,也就是2004年10月,林某从他人口中得知,丈夫7年前开始在某证券公司炒股票,并且金额颇大。于是林某起了疑心,并细算自己当年的经济账,结果发现,丈夫在婚姻存续的十年间至少可以私存5万元。于是林某于当年12月来律师事务所咨询,能否请求法院分割符某名下的股票? 应小军律师评析:本案是因离婚时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引起的纠纷,主要涉及三个法律问题,一是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夫妻离婚后才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还可以请求分割?三是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有无时效限制? (一)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及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符某用其与林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存下的工资款炒股,依法可以认定这笔款项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离婚后才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还可以请求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林某只要有证据证明符某在双方离婚时隐瞒了进行炒股的财产,就可以依照婚姻法的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有无时效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本案中,林某于离婚6年后即2004年10月才知道丈夫当年隐瞒财产的事实,诉讼时效从2004年10月至2006年9月底,林某应在此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必须特别注意法律对起诉时间的要求。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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