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以后孩子迁户口,需要监护人到场。需要父或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
孩子的户口与由谁抚养没有必然的关系。所以,孩子的户口不一定随监护人,父母双方可协商解决。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出需要带的材料: 1、孩子已上户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如果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存在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话,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必须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提起,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私下进行抚养权变更是无效的行为。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由一方获得孩子抚养权,但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并不代表没有监护权,两者是不同的含义。没有抚养权不代表没有监护权。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孩子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也就是说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还是具有监护权的。监护权解除的条件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