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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定性如下:(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伪造或者使用...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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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产品非法所得的认定,是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利润金额。法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假、掺假、伪劣、不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失效、变质的; (7)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1。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2、伪造或使用的虚假产地;3、伪造或冒用他人工厂名称和地址;4、伪造他人注册商标;5、掺假、掺假、假冒伪劣;6、失效、变质;7、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8、指标与实际情况不符;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指出不改正的,视为经销假冒伪劣商品;1、无检验证书或相关单位允许销售证书;2、国内外销售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3、限期使用但未标明失效时间的;4、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5、未标明有关规格、易燃、易爆等部位(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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