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务纠纷案件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供证据资料进行举证: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
债务纠纷案件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供证据资料进行举证: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债务纠纷诉讼举证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借款数额、交付地点、时间、借款用途、归还日期、利息约定);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借贷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5、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原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提供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原告应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以及
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第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2、订(定)货单;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第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还款计划、还款,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第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如果买卖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的,建议采用这些方式解决纠纷。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可能维权的成本相对较高。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方式,还可能面临执行难的问题。
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都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进行支撑,缺少证据支持的事实,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承认。 证据包括的范围很广,一般认为,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如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民事交易过程中,一般最好取得书面的证据,如合同书、欠条、借据等等。除此之外,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缴款凭证、转账凭证、手机短信,甚至于他人的口头证言等,也均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 社会公众在与人交往,特别是发生经济往来时应当要保存适当的证据。如果能够签订正式的书面文书,那是最好;如果不能签订书面文书,那也要尽量保留一些可能的证据。实践中,有些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要别人打欠条,对于转账凭证等材料又保管不善,随意丢弃。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证。对于日常的民间借款,最好有书面欠条,如果不方便的,可以银行转账,保留转账凭证,以备将来之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4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