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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抚养费费各地规定和标准.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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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人们俗称的超生罚款,有了新的征收管理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20日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贵州超生社会抚养费新政策并通过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定缩小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对符合政策规定,但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且将“超生二孩”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限定在计征标准3倍以下
1、法律是行为和裁判的标准,应该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溯及既往性法律破坏了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2、溯及既往型法律会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从而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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