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规模已经达到了注册资本2

2022-07-23
你所说的情况既不属于发起设立也不属于募集设立,正确的说法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完毕之后形成的法律后果与发起设立基本相同。完成变更之后,如果需要向社会特定的募集股本则属于定向募集,募集完成之后股东不能超过200人。如果需要公开募集则需要通过,中文称之为:首次公开募集股份,募集完成之后就需要的到上海或深圳家交易所挂牌,这就是公司上市。本律师曾经作为董秘参与过某公司上市相关工作,因此对贵公司的战略眼光和对国家上市注册制政策导向的敏感表示由衷的赞赏。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随时联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