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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捕捞作业场所分为以下四类:(一)A类渔区:黄海、渤海、东海和南海及北部湾等海域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向陆地一侧海域。(二)B类渔区:我国...
、特别行政区持有广东省的流动渔船的捕捞许可管理办法由农业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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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实行农业部和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两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推荐一至两人为签发人,并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逐级审核上报有审批权的机关审批并公布。农业部负责审批农业部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和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签发人。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签发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和公海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经主管机关批准并领取渔业捕捞许可证,根据规定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作业。渔业捕捞许可证必须随船携带(徒手作业的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并接受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
省、自治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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