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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如,你家族里只有你和你爷爷了。你们之间就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你就可以申请,既然只有你俩了那当然是在一起生活啊,。...
比如你在大街上拣了一个流浪人。虽然和你生活在一起名单是你们之间没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所以不能申请。 在比如,你家族里只有你和你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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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如何认定继子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继子女如果跟随继父或者继母生活,由继父继母照顾生活或者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那么认定为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的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有: 1.父母与子女之间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兄弟姐妹之间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的抚养、赡养关系有:1.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关系;2.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关系;3.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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