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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但下班途中突发脑出血没有相关规定。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下班回家路上发生脑溢血的,在正常情况下应属于由其自身的疾病所引起,不符合认定工伤所要求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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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定义,工伤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驾校教练教学中突发脑溢血,是突发疾病,不算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也并非是职业病,不算工伤。应按《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规定》来享受病假、病假工资和医疗保险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你父亲缴纳社保费用,就有责任承担部分医疗费用。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诉讼。
下班回家路上发生脑溢血的,在正常情况下应属于由其自身的疾病所引起,不符合认定工伤所要求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你所说的情况要区别对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前提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情景是突发疾病,后果是死亡。区分两种情形:当场死亡和经抢救在48小时内死亡。你所说的情况不知是不是突发性疾病,如果是就应该挂急疹,不应该有象你所说的没有医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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