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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采光权在法律上有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
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建筑物影响相邻方采光的,应允许兴建。但兴建方应为对方解决取暖、照明、调换住房或者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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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采光权的法律规定有: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也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的系数,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居民之间的生活等。
北正房采光应当满足日照要求,遮挡房屋后墙与被遮挡房屋前墙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当不小于遮挡房屋北檐口到被遮挡房屋一层室内地坪垂直高度的1.5倍,山区特殊地形不小于1.2倍。被遮挡房屋前墙距被遮挡房屋所在宅基的北地界之间距离大于6米的,从被遮挡房屋所在宅基地界南量6米处计算。村镇规划与本项规定不一致的,从其规划。详情咨询当地规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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