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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延续的情形: 1、职业病检查、观察期间; 2、医疗期内; 3、女职工三期内;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么首先,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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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延续的情形: 1、职业病检查、观察期间; 2、医疗期内; 3、女职工三期内;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的续延】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限制】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要分情形而定。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的话,一般没有代通知金,因为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时间。但是如果没到期单位提出解聘的话,那应该是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如果不能提前30天的话,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还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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