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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计算,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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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按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注意事项: 【1】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前12个月的所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奖金、固定加班费、津贴和补贴等收入都计算在内,并且是按实际工资结算,而非合同里约定的工资); 【2】如果您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如果不到3倍的就按上述标准计算。
劳动者可能会误导律师们的一点,即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后果不同 如果是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如果单位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
,【违法解除终止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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