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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也是有与此相关的规定的,但是,我不是这方面的,所以我也不是很清楚。...
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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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制定破产财产按如下原则分配: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五、其他: 1、将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示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你的问题实际上是涉及到法人财产权和个人财产权的概念,老板的资金投入公司,这些资金以及日后经营所得,都算是公司的财产,老板可以支配公司的财产,但是所有财产都是公司名下的,比如买房买车,都是公司的名字而不是老板个人的名字,但是公司的股权是老板的,财产的支配和使用权也是老板的,虽然中间隔着一层,但是实际上和老板的个人财产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想像你说的那样变成个人财产随意使用,就要做利润分配,即公司赚到的利润分配给投资人,这种情况下,分配给个人的利润,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比如公司利润100万,分配给老板,老板实际拿到就只有80万,另外20万交税了,拿到的80万就是个人财产了,随便用没人管。因为分配利润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在不影响资产使用的情况下,企业投资者是不愿意分红后再去购置资产的,宁愿将资产挂在公司名下。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 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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