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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信表决方式。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年度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不得按照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进行通信表决。...
通知以通过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原则上只能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但这并不意味着通讯表决没有法理依据和现实意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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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九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一百一十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一百一十一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一百零八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九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一百一十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一百一十一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通知以通过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通讯表决制度的建构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06条、10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原则上只能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但这并不意味着通讯表决没有法理依据和现实意义。在股东的所有权利中,表决权是最基本的权利。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股东而不是部分股东的表决权行使,就必须实现表决权行使的便利性和多样性,这是股份公司“社团法人”属性和股东大会“全员性”的必然要求,也是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意思机关的法律地位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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