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专家委员表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强调的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而五中全会提出的是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子女,从...
咨询计生办。农村生二胎的条件有: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此问题刚回答过。为方便你的查找,再回答一次:如果该夫妻均为初婚而生育了第一胎,那不叫超生,只能叫做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行为分好几种,比如未到法定婚龄生育,比如虽已满法定婚龄但未经结婚登记生育等等。至于是否可以安排生育第二胎,你可查阅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对照那上面的条款,结合自己的情况,你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具备再生育条件了。当然,你也可直接向县级计生局咨询。
根据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後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计划生育政策二胎问题: 2009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的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详细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生育二胎。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4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1,675人已浏览
8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