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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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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证上改名字的手续有,回答如下:两种办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3)契税;按房价3%缴纳(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二、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三、采用哪种办理你自己选择。
自由更改名字是中国公民的权利,带好资料去登记处办理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有特殊情况的,凭有关证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其他正在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首先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后,报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就可以办理,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二)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土地证时,要新的产权证下来了才能办理,需要的资料有: 1、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4、房屋契税、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宗地图。 (三)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时间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的,具体情况要当事人自己到国土部门咨询的。前期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所有手续完成之后,最后一步才是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如果双方只签订了转让协议,并且支付了转让价款,但是却没有过户,那土地使用权的事要以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名字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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