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规划条件、规划要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文字标明的技术经济指标应当与图纸所示相一致。建设工程设计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市辖区、(园区)、乡(镇)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职责承担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内集体土地和乡、村庄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内国有土地上建设项目审批的规定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交通、水利、消防、电力、电信、邮政、能源、林业、生态、人防、防灾减灾等专业规划涉及城乡规划的,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0人已浏览
3,560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6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