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
关于婚假陪产假的回答为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陪产假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男方是否有陪,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地区有,有的地区没有,而且各地规定的时间也不同,有7天的也有10天、15天的。在现行的《》中,只有女职工可以休产假的规定,并没有男职工休陪产假的明确规定。男士带薪休陪产假目前在法律上还是空白,主要还是参照各地的《人口条例》的规定,但不排除有的单位根据的是《劳动法》不予以男士陪产假,一般情况下,正常的是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奖励7天,共10天。《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的,除国家规定的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第二十七条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