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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种方式如工行牡丹贷记卡。其中,工行规定本月消费到下月25日为免息期,假设持卡人是上个月30日消费的,那截止到本月25日,免息期为25...
信用卡还款日大部分银行规定都在账单日的第20天左右,比如信用卡账单日是每月的5号,那么还款日就是25号,银行规定用户必须在还款日进行还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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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种方式如工行牡丹贷记卡。其中,工行规定本月消费到下月25日为免息期,假设持卡人是上个月30日消费的,那截止到本月25日,免息期为25天。这种账单方式相对比较容易理解,而持卡人也很容易利用最长免息期进行聪明消费,例如大额透支是发生在上个月1日,免息期可能就成为最长的56天,可以省下很大一笔利息。 2、第二种方式让持卡人根据自己个人情况多了账单日的选择,但在计算上就相对复杂一些,其中的典型是中国建设银行贷记卡和招商银行信用卡。以招商银行信用卡为例,每张卡在申请时都会让持卡人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一个账单日,如5号、15号或者25号,最迟还款日则为账单日起+18天:假设5日是信用卡的账单日,那么在3日的消费,免息期就为本月3日到当月23日,共21天,而如果想享受最长免息期的待遇,可以在这个前提下选择时间消费,例如如果是在6日消费,那么从本月6日到下个月的23日,49天都属于免息期。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账单日是你消费产生账单的日子。例如,你的账单日期是每月的4号,每月的4号后(4号当天也就是5号后)的消费金额在下个月的4号发生账单,下个月的4号后的20号(通常是20号)的日期是你的最后还款日期。也就是说,23、24、25号吧。因为每月的天数不同。那几天左右。有信用卡的账单。如果在每月的4号(包括4号)之前消费的话,本月的4号会发生账单。最后的还款日期是本月的2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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